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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之光經過八分鐘,穿越了億萬公里抵達大地;而我內省的目光,用了幾十年,還未曾穿透自己的胸膛。
我所理解的光都是溫暖的,溫暖那些可能無著但還算自由的塵埃。所以能感受到光的撫摸是幸運的。
黑漆漆的夜,只要空著,再燦爛的光芒也無法將它照亮。前行的路途也許注定孤獨,像那黑漆漆的夜,因為有了星星而不至於孤獨。我的內心雖常有灰塵,但其中哪粒說不定就是指路的星星。
光經過反射、折射與衍射使我得以看得見,所以,永遠不應該因為看到了什麼就沾沾自喜,那只是光存在的結果,而不是自己的力量,更不能因為看到了太陽就以為自己就是太陽。
光是一種機遇,抓住它的時候很實在,抓不住它的時候很飄渺。感覺很實在的時候,時光已經悄然離去;感覺很飄渺的時候,卻有希望的光芒在閃亮。
愛因斯坦告訴我說質能守恆,所以有份量就會有能量。有時候會感覺到很累,如果哪一刻靈光閃現,再沉重的負擔也會變成跨越海峽的船帆。
上帝之光經歷數百億年照耀到了我;而我,不吃不喝,不憂生計,不慕風塵,也只有聊聊數十年的時間用以追尋上帝。
太陽之光點亮了萬物,人性之光使你我得以看到太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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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rrinnemaris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